近日,省政府发布《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且同意成立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联席会议。这标志着江苏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全面启动。 江苏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联席会议由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省水利厅厅长任副组长,省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对全省各市县人民政府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考核。省考核办设在水利厅,承担考核工作组的日常工作。 《实施方案》规定,各地水资源管理年度目标、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任务及年度计划由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初步制定,经省水利厅复核并报省政府同意后下达。 《实施方案》明确,考核工作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考核内容包括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指标完成、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两部分。考核采用评分法,得分为指标完成、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两部分分值加权。年度、期末考核结果经省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告,并作为对各市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实施方案》强调,对年度或期末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市县人民政府,要在考核结果公告后1个月内,向省政府做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对整改不到位的,移交监察机关依法依纪追究该地区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期末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予以通报表扬,有关部门在相关项目安排上优先予以考虑;对在考核工作中虚报、瞒报、谎报、漏报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