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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3月1日起施行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14-3-4 11:50:03 人气:

     2月28日下午,学习贯彻《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座谈会在南京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永忠、副省长徐鸣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农委主任张京霞主持会议,省政府副秘书长杨根平,省水利厅厅长李亚平参加会议。
     江苏是一个以平原为主的省份,近年来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全省仍有水土流失面积5000多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5.3%,水土保持任务依然艰巨。
    刘永忠说,《条例》为我省更好地依法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提供了法律依据。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全民水土保持法制意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采取积极措施,努力担当起防治水土流失的责任。各级人大常委会要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好《条例》,推进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工作。
    徐鸣说,加强水土保持,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和土地承载能力,对于促进水土资源永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建设大局出发,科学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因地制宜、综合利用的原则,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加强水土流失防治工作;要强化监管措施,加大跟踪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合力,统筹推进《条例》的实施。
    省水利厅厅长李亚平表示,全面落实《条例》各项规定,重点抓好六方面具体工作:划定并公告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依法编制本行政区域水土保持规划;加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管理力度;加快水土流失的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水土保持的监测工作;继续加大水行政执法工作力度;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职能机构具体抓,按照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的要求,加强水土保持工作,为谱写好美丽“中国梦”的江苏篇章做出新的贡献。
南京市水利局、徐州铜山区政府负责同志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同志,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委、政府法制办、物价局、林业局分管负责同志以及中央驻苏和省内各主流新闻媒体的记者应邀参加会议。省水利厅巡视员张小马,厅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郑在洲以及厅机关各处室负责同志,13个省辖市及3个省直管试点县(市)水利(务)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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