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6日上午,水利部、国土资源部在北京共同组织召开了《徐州市水流(水域、岸线)产权确权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审查会。本《实施方案》由我公司受徐州市水务局委托编制完成。 《水利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水流产权确权试点方案》的通知》(水规计〔2016〕397号)明确在全国选取一个流域、一个河道、一个水库、一个省、一个地级市和一个县共六个试点地区,确定徐州市为地级市试点。通过2017、2018年两年试点,徐州市探索建立水流产权确权制度,推进建立边界明确、权属清晰、责任落实的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责任体系,切实保障河湖健康生命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与会专家认真听取了我公司对《实施方案》的汇报,一致认为《实施方案》提出的总体思路、工作内容和实施计划安排,总体符合水利部、国土资源部《水流产权确权试点方案》对水流产权确权试点工作的要求和徐州市河湖管理保护实际;《实施方案》提出的确定试点河道水域、岸线水生态空间范围,确定在试点范围内确权登记和加强监管等试点任务,依据充分,内容全面,基础扎实,具体措施基本合理可行。本《实施方案》能够有效的指导徐州市水流产权确权试点工作实施。 水利部规计司、政法司、水资源司、建管司、农水司、发展研究中心,淮委,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江苏省水利厅、国土资源厅,徐州市水务局、国土资源局等单位的代表和特邀专家参加会议。
(供稿人:咨询二部 周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