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2日,省水利厅在南京主持召开了《淮安市淮安区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专家评审会。 “实施方案”由我公司编制,主要内容为:基本情况、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和任务、划界确权依据和标准、主要任务及实施安排、经费测算、责任分工、保障措施等八个方面。
专家组对“实施方案”进行了审议,一致认为《实施方案》以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为依据,根据省水利厅印发的《江苏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大纲》和《江苏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技术规定(试行)》编制,明确了划界确权的范围、总体工作目标和年度阶段任务、划界标准、组织实施及验收程序、经费测算、责任分工、保障措施和预期成果,方案内容全面,技术路线可行,工作组织明确,基本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与淮安区实际。 张劲松副厅长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淮安区作为全省十三个试点地区之一,首先,要加强顶层设计,建立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保障划界确权工作顺利开展;其次,要加快推进试点工程划界确权工作,为全省划界确权工作的全面推广提供经验;最后,要积极创新,因地制宜落实各项管理要求,探索新时期水利工程管理的现代化、制度化。 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工管处、规计处、政法处,省河道管理局、省水利工程规划办公室,淮安市水利局,淮安区人民政府,淮安区水利局、规划分局、国土资源分局等单位的代表和专家参加会议。 (拟稿:高劲松 编辑:钱焱) |